by 吳俊志律師 | 6 月 19, 2023 | 一般法律常識, 刑事法律
在大家都習慣久居網路的時代中,在網路上散布的資訊流通都相當迅速,在網路上論戰時,除了妨害他人名譽的言論以外,有時也會一氣之下把人家祖宗十八代的資訊都 PO 上網路。這種把個人資料通通公開的方式,即使不構成誹謗罪、公然侮辱罪,但公開的個人資訊在個人資料保護法(下稱個資法)保護的範圍內,也可能觸法。 舉例來說,之前就曾有網紅之間的紛爭,因為把他人的「電話號碼」公開,因此被一審法院判決違反個資法,判決有期徒刑四個月,易科罰金的話是12萬元。 遇到麻煩需要法律協助嗎?專業律師為立即您解決困難 👉...
by 吳俊志律師 | 4 月 7, 2023 | 一般法律常識, 刑事法律, 民法法律
對大部分台灣人來說,車禍事件應該是日常了。許多讀者或多或少都有發生行車事故的經驗,不管是撞人還是被撞,常常一個案件處理下來曠日費時,許多人可能出一次事故就心力交瘁。以下簡單介紹一下,如果出了車禍事故,我們可以怎麼做呢? 一、車禍事故發生的當下 車禍事故發生的當下,不管當下認為是不是自己的責任,都不要想說沒啥大事一走了之,但事情可沒這麼簡單。刑法第185之4條規定: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 1. 避免車禍後肇事逃逸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