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在今年六月正式施行,這之後遇到各種「死纏爛打」的跟蹤騷擾行為,就可以依照《跟騷法》的規定,以行動保護自己的權益。無論是封鎖後又以數個假帳號冒出來的網路陌生人,還是分手天天到家門口站崗的前任,只要對方的行為符合條件,就有機會用 #跟騷法 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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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即使《跟騷法》已經上路兩個月,還是有許多人不清楚自己遇到的狀況適不適用,或是深怕流程繁瑣耗時而卻步。我們根據「實務經驗」整理出了這份 #跟騷自助指南 ,讓大家在不幸遇到類似狀況時,有一份能夠立即派上用場的指引。(還是要祝福大家都不需要用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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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是否也有遇到類似狀況,但不知道該怎麼辦?歡迎跟我們分享,我們將盡力回答!
Q:為什麼需要制定《跟騷法》?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不是已經有保護令的規定了嗎?
A:過去因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僅能適用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伴侶間,非上述關係的行為人的騷擾行為,僅能適用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的罰鍰加以規制,有對被害人保護不足的疑慮。例如106年間,世新大學發生男大生追求學妹不成,進而持刀攻擊學妹的駭人事件。故我國參考國外立法例,制定《跟騷法》這部專法,期待能對被害人有更周全的保障。
Q:哪些行為有可能會觸犯《跟騷法》呢?
A:
(一)《跟騷法》規範八大類行為,分別是:
1. 監視觀察:監視、觀察、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。
2. 盯梢尾隨:以盯梢、守候、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、居所、學校、工作場所、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。
3. 歧視貶抑:對特定人為警告、威脅、嘲弄、辱罵、歧視、仇恨、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。
4. 通訊干擾:以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,對特定人進行干擾。
5. 不當追求:對特定人要求約會、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。
6. 寄送物品:對特定人寄送、留置、展示或播送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。
7. 妨害名譽: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。
8. 冒用個資: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,訂購貨品或服務。
(二)除了有上述行為之外,還需要以下符合幾個要件,才會該當「跟騷行為」:
1. 反覆或持續性。
2. 違反被害人意願。
3. 與性或性別有關。
4. 使被害人心生畏怖,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。
※ 注意:「跟騷行為」限定為「與性或性別有關」,例如基於追求、愛慕所為的跟蹤騷擾,但如果是基於其他目的,例如記者採訪、催討債務之跟監行為,則不在《跟騷法》的適用範圍。
Q:遇到「跟騷行為」要怎麼辦?要怎麼蒐集證據?
如果遇到「跟騷行為」,請記得蒐集證據並報警、提出刑事告訴!
建議立刻保留行為人的犯罪證據,例如:錄音、錄影、訊息截圖等,也可以請警察機關調閱附近的監視器。蒐集資料越完整,對案件的幫助就越大。
Q:報警之後的流程是什麼?警察機關會立刻保護被害人嗎?
A:相關流程如下:
(一)調查記錄:警察機關受理後,應進行調查、製作記錄、告知被害人相關權益。
(二)書面告誡:經調查有跟騷嫌疑者,由警察機關核發「書面告誡」予行為人。
(三)保護令狀:書面告誡後2年內,行為人如再為「跟騷行為」,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。
※ 注意:如被害人和行為人是家庭成員、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關係,則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保護令,不適用《跟騷法》關於保護令之規定。
Q:聲請保護令有什麼用?
A:法院核發保護令內容可包括:
(一)禁止相對人為「跟騷行為」、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。
(二)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戶籍資料。
(三)命相對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。
(四)其他為防止相對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之必要措施。
※ 注意: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長為2年,屆滿前如有必要得聲請延長。如行為人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違反保護令(例如再去騷擾被害人)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!
Q:觸犯《跟騷法》會怎麼辦?會被抓去關嗎?
A:「跟騷行為」可能會涉及的刑事責任包括:
(一)跟蹤騷擾罪: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(告訴乃論)。
(二)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罪: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(非告訴乃論)。
(三)違反保護令罪: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(非告訴乃論)。
※ 注意:法院在審理「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罪」和「違反保護令罪」的時候,如認行為人嫌疑重大、有反覆實行之虞,得在必要時羈押行為人!
除此之外,如行為人涉及恐嚇、妨害秘密、傷害等行為,也可能同時構成其他刑事罪名,被害人也可以對行為人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。
結語:
《跟騷法》適用的範圍相當廣,過去常見的尾隨跟蹤、網路騷擾,或是冒用被害人的名字訂購商品禮物等行為,都可能涉及「跟騷行為」而有刑事責任。如果是攜帶凶器實行,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!期待能透過《跟騷法》的施行,更加保護被害人的人身安全!
與此同時,提醒大家在追求心儀對象的時候,一定要互相「尊重」關係的界線,理解對方也有「拒絕」的權利,給予彼此充分的空間,才不會不小心就觸法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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