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y 吳俊志律師 | 7 月 3, 2025 | 公司法律知識, 稅務法律
有經驗的大家或許知道,開設公司要經過名稱預查、開設籌備戶,各個發起人接著按照自己的出資匯入投資款,再由會計師驗資出具資本簽證報告等程序。但公司設立完成之後,大家往往困惑的是,我們沒賺多少錢,要報稅嗎?要怎麼報稅呢? 一、成立一間公司有哪些稅要報? 新設立的公司要繳交的主要稅務,包括「營業稅」與「營利事業所得稅」。 營業稅是針對公司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所產生的營業額課徵的稅種,通常每兩個月申報一次,無論是否有實際收入,都必須按時申報,以避免罰款。...
by 吳俊志律師 | 4 月 18, 2025 | 稅務法律
一名台灣籍的男子,在生前購買了 1,000 萬元的境內保單,以及折合台幣 1,000 萬元的境外保單。直到過世時,竟然分別可以獲得 5,000 萬元的保險給付,同時省去大筆稅務,天底下真的有這麼好康的事情? 一、人身保險免稅?保險給付的優點 人身保險,就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障對象的保險,像是壽險、健康險、意外險等,主要是幫忙應對生病、受傷或死亡帶來的經濟風險。...
by 吳俊志律師 | 2 月 19, 2025 | 一般法律常識
小吃店漏開發票被罰錢 近來知名小吃店「阿堂鹹粥」漲價帶來的風波不斷,數度被人檢舉漏開發票。阿堂老闆大表不滿表示:為什麼全台南只有我開發票?結果被國稅局迅速打臉。 阿堂老闆的抱怨當然不是事實,但很多消費者可能也很疑惑,平常在外吃飯,確實有的店家會開,有的不會。而不管是準備要開啟一番事業的新創業者,還是想做點小生意自己當頭家,可能也都很納悶:我什麼時候該開始開發票?我所屬的行業別到底要不要開發票呢? 生意做到什麼規模需要開發票?...
by 吳俊志律師 | 11 月 15, 2024 | 一般法律常識
每個人在日常生活食衣住行中,都經歷過成千上百份的契約,包括在便利商店買東西、搭計程車等。這些契約大部分金額較小,也通常不會簽訂書面,但其實這些行為都相當於走過無數次的簽約、執行的流程。 不過,有些金額較大或是較正式的商務契約,還是會以書面的方式約定。這時候,大家可不能因為看到密密麻麻的專有名詞就全部跳過,只看金額沒問題就就糊里糊塗簽下。沒看清楚就簽約,很可能會在後續出問題! 一、合約內是否有寫明你簽約的對象是誰...
by 吳俊志律師 | 4 月 17, 2024 | 一般法律常識
近日台灣發生芮氏規模高達7.2的強震,震央所在的東部不少人都受有災害損失。受災戶依照各個稅法的規定,可以分別申請減免。 一、災害損失在報稅時可列入扣除額 所得稅法第17條原本就有規定,災害損失的數額可以列為列舉扣除額,但災害到底損失多少,有時候也難以認定。財政部表示,首先應該拍照留存證據,再保留或蒐集災害損失的估價單、修復的發票或收據等。並且在在災害發生後的30日內,跟國稅局申請減免,而國稅局會派員勘查後核定災害損失的數額。 而如果是公司行號,也是依照上面的流程,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時候就可以把災害損失列為損失,從所得中減除。...